各區(qū)、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市財政局、市經委擬訂的《杭州市電子商務進企業(y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實施。
二○○八年十月八日
杭州市電子商務進企業(y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市財政局 市經委
(二○○八年九月九日)
為加速推進信息化與工業(yè)化的融合,進一步推廣企業(yè)電子商務應用,經市政府同意,建立電子商務進企業(yè)專項資金。為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一、資金來源
2008年-2010年,在整合原有專項資金的基礎上,由市財政每年新增安排3000萬元資金,建立“電子商務進企業(yè)”專項資金。
二、資金用途
?。ㄒ唬ζ髽I(yè)建設獨立電子商務應用平臺的資助;
?。ǘχ行〕隹谄髽I(yè)電子商務應用的資助;
?。ㄈχ行∑髽I(yè)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yè)開展電子商務應用的資助;
?。ㄋ模κ须娮由虅諔檬痉镀髽I(yè)的獎勵;
?。ㄎ澹╅_展“電子商務進企業(yè)”活動等其他支出。
三、資助獎勵條件
?。ㄒ唬┥暾堎Y助、獎勵的企業(yè)和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yè)必須在本市國稅、地稅部門登記納稅。
?。ǘ╅_展電子商務應用的中小企業(yè)應是2008年1月1日后在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yè)網站上注冊的新收費會員企業(yè)。
四、資助獎勵標準
?。ㄒ唬┢髽I(yè)建設獨立電子商務應用平臺的資助:按項目當年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資助,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ǘ┲行∑髽I(yè)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yè)開展電子商務應用的資助:按照財政、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yè)和中小企業(yè)各承擔三分之一的原則,對中小企業(yè)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yè)開展電子商務應用的首期網絡服務年費給予一次性資助。具體資助方式由市經委、市財政局根據上述原則與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yè)商定。
?。ㄈ┖贾菔须娮由虅諔檬痉镀髽I(yè)的獎勵:每年評選杭州市電子商務應用示范企業(yè),并一次性獎勵10萬元。具體評選辦法由市經委、市財政局另行制訂。
五、申請程序
?。ㄒ唬╉椖康馁Y助、獎勵申請原則上每季度的首月集中受理,具體由市經委負責。
?。ǘㄔO獨立電子商務應用平臺的資助,由承擔的企業(yè)在項目完成后提出申請,填報《杭州市電子商務進企業(yè)項目申請表》,并附項目總結、項目完成投資財務清單等相關材料,經企業(yè)所在地相關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和市級相關主管部門復審后報市經委(一式5份)。市經委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審定合格后,下達資助資金計劃。
(三)電子商務應用示范企業(yè)的獎勵,由市經委、市財政局按評選辦法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報市政府批準后予以公布和獎勵。
?。ㄋ模χ行∑髽I(yè)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yè)開展電子商務應用的資助,由中小企業(yè)填報《杭州市電子商務進企業(yè)項目申請表》(一式3份)并附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yè)簽訂的協議、網絡服務費支付憑據等相關資料,報企業(yè)所屬區(qū)、縣(市)相關主管部門(1份)、財政部門(一式2份)。各區(qū)、縣(市)相關主管部門對材料進行匯總審定,并抄送市經委;對審定合格的項目,下達資助資金(全額)計劃。
六、資金撥付
電子商務應用示范企業(yè)的獎勵資金和市級企業(yè)的資助資金由市財政安排。
區(qū)、縣(市)級企業(yè)獨立電子商務應用平臺的資助資金由市財政安排25%,區(qū)、縣(市)財政按有關規(guī)定落實配套資金。
中小企業(yè)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yè)開展電子商務應用的資助資金由市財政和區(qū)、縣(市)財政各安排50%。
中小出口企業(yè)電子商務應用的資助資金按《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財政局市外經貿局關于杭州市中小出口企業(yè)電子商務財政資助管理辦法的通知》(杭政辦函〔2008〕259號)規(guī)定落實。
市財政安排的獎勵、資助資金通過轉移支付方式撥付至各相關區(qū)、縣(市),各區(qū)、縣(市)應及時、足額將資金撥付至企業(yè)。
七、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經委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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