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隨著中國的入世和蒙特信息與國外客戶合作聯(lián)系的日益增多,蒙特信息根據發(fā)展需要,全面啟用全新的包含英文“MOUNTOR CORPORATION”的公章,停止使用原公章和合同章,此前蓋有原公章和合同章的相關文件仍有效。
依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guī)定》國發(fā)(1999)25號文件的規(guī)定,于12月29日在《杭州日報》登報聲明原公章與合同專用章作廢,并向杭州市公安局申請,經批準后在杭州市公安局備案。
至此蒙特信息對外用的公章有新啟用的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方案專用章、保密專用章、域名注冊中心章、域名爭議服務中心章、總經辦章、人力資源部章、財務部章、客服部章、軟件研發(fā)部章、設計制作部章、市場策劃部章和客戶部章與原啟用的章即發(fā)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共計17枚。
蒙特信息新啟用公章呈直徑為4.2厘米的圓形,外圈為“MOUNTOR CORPORATION”,中間圈為“杭州蒙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及相關文字,章中心為一個五角星。
通過對部門公章的推廣使用,意味著公司部門在公司授權下能盡最大可能的發(fā)揮部門的能動性和積極性,并進一步強化了蒙特信息的制度化管理,這是蒙特信息在為下一步設立辦事處、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一種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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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or、蒙特是Mountor Corp.的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