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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愚:亂港分子瘋狂反撲,挑起五場戰(zhàn)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王若愚】
12月24日,是很多香港人眼中的“平安夜”。就在這一天,香港警務處負責國家安全的副處長簡啟恩表示,港警懸紅(即懸賞)通緝鄭敬基、鐘翰林、鐘劍華、何良懋、張晞晴、劉珈汶等6名竄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并就每名被通緝者懸紅100萬港元。
6名亂港分子被通緝 圖源:港媒
這一天,距離香港履行“23條立法”義務、出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剛好9個月時間,距離早先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法》則接近4年半。
作為長期關注香港事務的觀察者,筆者很欣喜地看到,在國安法和國安條例的雙重作用下,黑暴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遭受沉重打擊,香港走過了由亂及治的最黑暗階段,踏上了由治及興的復興征程。
與此同時,美西方勢力和外逃亂港分子正在圍繞國安條例,密集發(fā)動認知戰(zhàn)、制裁戰(zhàn)、金融戰(zhàn)、司法戰(zhàn)等“戰(zhàn)斗”,可謂“樹欲靜而風不止”。在香港警方一系列“懸紅”動作的背后,正是各種反華亂港勢力的瘋狂反撲,維護香港繁榮穩(wěn)定還有不少硬仗要打。如何運用國安法、國安條例有力規(guī)制外逃人員,是一個需要用實踐回答的重大課題。
亂港分子遭受重創(chuàng)
香港回歸27年間,一直未能有效履行基本法第23條授權并要求特區(qū)“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憲制責任。在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不斷“污名化”“妖魔化”阻撓破壞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越來越大,造成了嚴重后果。曾幾何時,亂港分子可以公然和外國勢力進行勾結,街頭黑暴層出不窮,逐步積累至2019年“修例風波”總爆發(fā),把香港政制拖入最為黑暗的時期。
待其“瘋狂”至極時,中央果斷出手,于2020年6月制定香港國安法,起到了“一法定香江”的療效;其后完善了香港特區(qū)選舉制度,從法規(guī)上排除了反對派通過立法會“奪權”的可能性。隨著相關障礙的一一拆除,香港特區(qū)政府“23條立法”終于轉入實質性運轉程序,于今年3月23日正式頒布實施。
3月19日,香港特區(qū)立法會三讀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圖源:新華社
國安條例實現(xiàn)了對香港國安法的有機銜接、有效補充和細化落實,從香港本地立法的層面,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作出了規(guī)管,并適應香港社會實際需要完善了相關制度機制,使香港特區(qū)能夠全面有效防范、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國安法和國安條例的最直接功能,就是為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提供法律依據(jù),讓亂港分子遭到正義的審判、付出應有的代價,使得目前尚在香港的反中亂港分子基本被“團滅”,香港的黑暴活動基本銷聲匿跡。
回顧2024年,在貫徹香港國安法的司法實踐中,有兩起標志性的審判。
其一是“35+”案,這也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件。
所謂“35+”,是指特區(qū)立法會共有70個席位,如果掌握超過35個席位就能成為簡單多數(shù),有權否決政府的議案。
2020年初,亂港頭目戴耀廷組織了一個飯局,商討成立一個機制來整合反對派的力量,謀求占據(jù)立法會的多數(shù)席位。這樣他們就能夠無差別地否定一切議案,以癱瘓?zhí)貐^(qū)政府為籌碼,脅迫特區(qū)政府答應他們的要求。此后,反對派抓緊組織“協(xié)調會議”,開展“攬炒十步曲”,氣焰十分囂張。
當年6月30日,國安法頒布實施,中聯(lián)辦公開譴責反對派的做法違反國安法,香港特區(qū)政府高官也多次作出警示。翌年1月,香港警方依據(jù)國安法,拘捕47名被告。
戴耀廷認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圖源:香港文匯報
在歷經3年多時間的審理后,“35+”案于今年11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宣判。本案共有45名罪名成立,其中戴耀廷的刑期以15年作量刑起點,因其認罪獲扣減刑期至10年;其余被告則被判監(jiān)禁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其二是《立場新聞》案。
《立場新聞》是亂港媒體的代表,特別是在“修例風波”中一直充當暴徒“喉舌”,煽風點火撕裂社會,多次采訪襲擊香港警察的“屠龍小隊”成員。
2021年12月,港警依據(jù)國安法,搜查《立場新聞》編輯部,拘捕6名高層及前高層人員。今年9月26日,區(qū)域法院裁定《立場新聞》母公司,以及總編輯鐘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的串謀發(fā)布或復制煽動刊物罪成立,其中鐘沛權入刑21個月。
香港大律師吳英鵬表示,這兩起案件的判決,向外界傳遞了一個清晰的信息,即任何試圖危害國家安全、挑戰(zhàn)國安法權威的行為,都將受到制裁。判決清晰地劃定了國家安全的紅線,對潛在的違法者產生了強大的震懾作用,同時為未來其他同類案件的審理樹立典范,再次證明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可以更加有效地保障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wěn)定,對香港未來的法治發(fā)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可能有讀者要問,為啥國安法懲處了這么多壞人,還沒看到亂港首惡分子黎智英的身影?其實,黎智英本身就是官司纏身,隔三差五就要上法庭接受審判,每次出庭時都少不了鐵鏈纏身。包括違反香港國安法在內,他的很多官司都在審理中。
黎智英 資料圖:香港文匯報
這中間還有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jié)。
11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繼續(xù)審理黎智英被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天,解放軍31編隊就訪問了香港,這是31艦(海南艦)第一次??肯愀?,也是31艦第一次向公眾開放。31艦是我國首艘075型兩棲登陸艦,排水量4萬噸,這也是人民海軍中噸位僅次于航母的戰(zhàn)艦了。
“真理總是在大炮的射程之內?!贝舜?1艦訪問香港,以及其后國防部宣布人民海軍常態(tài)化訪問香港,其實也是向境內外的反中亂港勢力發(fā)出一個清晰的信號:我們既有制定國安法的決心,也有維護國安法實施的實力,并不懼怕任何勢力的干涉和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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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 責任編輯: 李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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